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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回畅清型果蔬发酵粉固体饮料通知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8-8-30 11:27:55 阅读:

关于召回畅清型果蔬发酵粉固体饮料通知

 

一、召回情况

我公司生产的产品畅清型果蔬发酵粉固体饮料,生产日期/批号:2017927/20170901,规格:4.5g/*30/盒,商标:恒安嘉盛  eq \o\ac(,R)R,被举报该食品标签配料表中添加了营养强化剂(维生素B1B2B12),但是在营养成分表中未依法标示维生素B1B2B12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(NRV)的百分比,违反了GB28050-2011 4.3的规定。我公司得知举报信息后,立即开展自查,被举报产品中配料表标注的维生素B1B6B12不是我公司生产中添加的,是配料表中的配料蔬果植物酵素粉(该配料是复合配料)带入的,但标签标识不符合GB7718-2011 4.1.3.1.3的规定。鉴于此,我公司停止生产上述产品,制定召回计划,现召回工作已经完成,特将召回结果报告如下:

该产品生产了两批次。生产日期/批号:2017927/20170901,规格:4.5g/*30/盒,生产批量:202盒(其中包含留样2盒);2018513/20180501,规格:4.5g/*30/盒,生产批量:198盒(其中包含留样2盒)。上述产品在京东、天猫网络平台进行销售。我公司按照相关要求,于2018615日至2018730日在以上销售区域内对该批次不安全食品实施了三级召回。

召回结果为:委托方(北京恒安嘉盛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)与产品销售商取得联系,要求下架召回。目前,该产品的两个批次共召回368盒,其中天猫网络平台召回58盒、京东平台召回294;留样4盒;消费者已食用无法召回12盒;联系不上和在投诉人手里的16盒。

二、不合格的原因及整改措施

我公司接到被投诉通知后,立即查找投诉原因,经分析,发现签标注中不符合GB7718-2011 4.1.3.1.3的规定,未按照标准进行标注。

我公司已进行了以下整改:立即停止畅清型果蔬发酵粉固体饮料生产销售,制定召回计划,发布召回公告,对畅清型果蔬发酵粉固体饮料进行召回。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国家标准,对畅清型果蔬发酵粉固体饮料包装标签进行整改,将配料表中的蔬果植物发酵粉的配料按规定标注,重新设计印制标签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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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6日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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